2020年06月19日,我公司受委托对泾县黄村镇紫阳村一粮食储备库进行危险性鉴定,据了解,该粮库建于上世纪50年代,单层,砌体结构,总建筑面积约582.73㎡,其中,长45.5m,宽12.5m,高7.8m,屋檐高4.0m,无圈梁、构造柱。本次鉴定目的,主要是想了解该粮库主体结构现状及其安全性能。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地基危险性状态和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等级按下列两阶段进行综合评定。
1、地基危险性鉴定,评定房屋地基的危险性状态;
经现场勘察,未发现该粮库上部结构存在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4.2.1条中评定地基为危险状态的损伤情况。
2、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综合评定房屋的危险性等级。
该粮库上部结构未发现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损伤反应,评定基础构件为非危险构件。
粮库上部结构构件存在损伤情况,具体如下:
a、木构件腐朽严重
b、墙体开裂
c、屋檐破损严重
d、屋檐变形严重
通过对该粮库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分析和判断,综合评定该房屋危险性等级为D级,房屋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建议对房屋进行停止使用,立即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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