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我公司受委托对泾县黄村镇花林村泾县茶场一民宅进行危险性鉴定,据了解,该房屋建于1950年,单层砖木结构,总建筑面积183.4㎡,主立面朝西,平面呈不规则形,无圈梁、构造柱,也无改扩建历史。
我公司主要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进行房屋结构现状勘查和房屋变形观测,通过综合分析进行房屋现状危险性鉴定。
经现场勘察,未发现该房屋上部结构存在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4.2.1条中评定地基为危险状态的损伤情况。
另外,该房屋上部结构未发现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损伤反应,该房屋基础构件均为非危险构件。
最后,通过对该房屋上部结构构件检查,发现损伤情况具体如下:
1、 6-8/A墙体竖向开裂,缝宽3mm,缝长2m
2、照片7.2-2 4-6/A墙体竖向开裂,缝宽2mm,缝长1.5m
3、木结构腐朽开裂,虫蛀严重
4、木屋架破损
5、砖砂浆风化
6、7/D-E墙体外鼓,倾斜严重
7、 7/C-D墙体竖向开裂,缝宽5mm,缝长1.2m
8、木屋架破损,腐朽开裂
9、木结构腐朽开裂,虫蛀严重
10、4-6/C墙体竖向贯穿性开裂,缝宽10mm
综上,通过对该民宅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分析和判断,综合评定该房屋危险性等级为D级,房屋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建议对房屋进行停止使用,立即搬离,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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