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3日,我公司受委托对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一基督教聚会点房屋进行危险性鉴定,据了解,该房屋建于1987年,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不详,总建筑面积约581.4㎡,平面呈矩形,主立面朝东,地上2层(局部4层),现浇楼梯,预制板楼盖,木屋架瓦坡屋面,实心砌筑墙体,无圈梁、构造柱。
我公司主要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进行房屋结构现状勘查和房屋变形观测,通过综合分析进行房屋现状危险性鉴定。
本次房屋鉴定依据: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2)《农村住房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T 363-2014)
3)《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7)其它相关技术规范、国家及地方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资料等。
本次房屋鉴定方法具体如下: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地基危险性状态和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等级按下列两阶段进行综合评定。
1 、地基危险性鉴定,评定房屋地基的危险性状态;
2、基础及上部结构危险性鉴定,综合评定房屋的危险性等级。
通过对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基督教聚会点房屋场地、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分析和判断,综合评定该房屋危险性等级为D级,房屋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